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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聽取項目周邊單位和個人對北海市西村港跨海大橋項目有關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跨海大橋工程概況、主要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等進行公告,以征求公眾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有關單位或個人可在公告期間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等單位致電或致函聯系,特此公告。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北海市西村港跨海大橋項目位于北海市銀海區西村港。跨海大橋的研究范圍西起渤海路(K0+075.564),向東延伸,跨越西村港后落地與林一路相交(K2+620),工程范圍全長2544.436m,道路等級為城市主干道,設計速度按60km/h,規劃紅線寬度60m,其中橋梁工程全長1775.8m。項目總投資112530.78萬元。橋梁施工總工期30個月。本次海洋環評僅對跨海大橋部分進行評價,道路工程單獨委托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水文動力環境影響
西村港大橋的建設對周圍潮流的影響最大值約6cm/s,主要位于橋墩處(C4),最大變化約20%,流向變化最大值約12°,流速流向變化較大的區域位于大橋橋址及下游200m范圍內,其余區域的流速流向變化較小,在橋北約200n至橋南約850m以外的區域流速流向變化基本為零。工程建設主要引起橋址北側水位下降,最大變化約1cm,橋址南側水位基本不變或者是略微增加,變化幅度約0.1cm,高潮水位的變化變化幅度小于低潮水位的變化情況。
2、地形地貌和沖淤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建橋前后橋區河段的流態基本上沒有變化,流態、流速的變化僅限于橋墩周圍局部,從而影響橋墩的沖刷坑的大小及深度。在上游側橋臺的周圍形成一定范圍、一定深度的沖刷坑,下游側承臺的周圍沖刷坑較淺,范圍較小,當沖刷坑達到平衡時,塔墩的最大沖刷深度為4.4m,沖刷坑范圍在承臺周圍13.5m 內。從試驗實測的橋墩沖刷坑可見,其范圍不大,深度較小,所引起的局部河床的變化不會影響航道的穩定,不會危及右側堤圍的安全。
3、海水水質環境影響結論
工程污水主要產生于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車輛設備沖洗廢水、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施工污水等。
生活污水經臨時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周邊市政污水管網;施工沖洗廢水經簡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不任意排放,對周圍水域影響較小;工程橋墩施工鉆孔過程中產生的鉆渣和泥漿通過管道泵入泥漿分離器中,分離出來的泥漿循環利用,鉆渣泥漿沉淀處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使廢水得到綜合利用,鉆渣干化后綜合利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其他城市道路建設項目;收集的施工油污水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理。同時對施工機械嚴格檢查,防止油料泄漏進入水體污染水環境。在此基礎上,施工期廢水對海水水質環境影響較小。
4、海洋沉積物影響分析結論
根據沉積物現狀調查結果,工程海域表層沉積物質量現狀良好。橋墩構筑物永久占用的海域底土上的沉積物環境將被徹底破壞,且是不可恢復的;周邊海域的沉積物環境也將因為施工而受到一定的影響,隨著施工結束將逐漸恢復。
據水質環境影響分析,施工期鋼管樁振打會對海底產生少量擾動,懸浮泥沙經擴散和沉降后,不會改變擴散范圍內的沉積物環境質量,即沉積物質量狀況仍將基本保持現有水平。鉆孔泥漿均抽送到施工平臺的泥漿分離器內,沉渣干化后再運送到陸域棄渣場處理,不會對周圍海域的沉積物環境產生影響。
5、海洋生態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施工可能對海洋生態產生影響的環節主要項目臨時占用海域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懸浮物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項目施工占用海域包括永久性占用和臨時性占用兩類,占用灘涂潮間帶和潮下帶,將造成生物損失量。根據施工期懸浮物擴散預測,懸沙增量濃度超過10mg/L的影響海域范圍面積為63492m2,基本位于大橋垂直投影區內,懸浮物增量最大值均小于對幼體和成體的明顯影響濃度,項目的建設對區域漁業資源的影響比較小。
項目西岸引橋段跨徑為40m,其中樁號K0+730.1和K0+770.1處占用紅樹林,每跨樁基12個,樁徑1.5m,承臺長10.5m,寬6.75m,以承臺計算占用的紅樹林面積約142m2,項目會直接毀壞該面積內的紅樹林植株及底土根系,此外鋼管樁鎖扣圍堰架設也需占用少量紅樹林。由于懸浮物影響程度較小,施工活動對紅樹林植物的生長沒有明顯影響,不會改變項目海域紅樹林植物群落結構和潮間帶生物群落結構。
6、其他內容的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結論
1)空氣影響分析
汽車行駛引起的揚塵約占場地揚塵總量的50%以上。如果施工階段對汽車行駛路面勤灑水(每天4~5次),可以使空氣中降塵量減少70%左右,收到很好的降塵效果。當施工場地灑水頻率為4~5次/天時,揚塵造成的TSP污染距離可縮小到50m范圍內。
2)噪聲影響分析
施工期的噪聲主要可分為機械噪聲、施工作業噪聲和施工車輛噪聲。由于施工噪聲均較高,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文明施工,嚴格遵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規定要求。
3)固體廢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經集中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負責實施無害化處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鉆渣干化后綜合利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其他城市道路建設項目。采取措施后施工固廢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7、對周邊海洋功能區和主要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分析結論
1)對周邊海洋功能區的影響
項目用海位于北海銀灘旅游休閑娛樂區內。項目建設透水式跨海大橋。本項目不妨礙旅游休閑娛樂區內其他項目建設,相互協調性好。項目用海對該區域海洋功能的利用是積極的、有利的。
本項目周邊海洋功能區主要有營盤農漁業區、白虎頭南部淺海農漁業區、西村港至營盤南部淺海農漁業區等,本項目用海區域為近岸淺灘海域,與北海港距離較遠,不占用航道及港口深水岸線資源。項目建設完善區域路網結構,改善片區交通環境,可完善區域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本項目與周邊農漁業區相距較遠,項目施工產生的懸浮物污染不會擴散影響到農漁業區,項目運營期無污水污物排海,項目用海對農漁業區沒有影響。
2)對主要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
本項目位于保護區實驗區范圍內,為透水構筑物棧橋用海,項目對保護區的影響主要為橋墩建設占用底土面積和施工期懸浮物擴散。本項目跨海大橋樁基占用海域面積為7113m2,相對于保護區實驗區面積333386.67公頃來說是微不足道的,懸浮物擴散范圍有限并且只是暫時的,因此其用海對保護區試驗區造成影響極小。
8、環境風險評價
本項目為橋梁工程。項目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主要在:一是自然災害引起的風險,二是橋梁運輸風險事故。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時間應避免在雨季、臺風或天文大潮等不利氣象條件下進行,并盡量縮短施工期以縮短對海水水質影響的時間。(2)施工期生活污水經臨時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周邊市政污水管網。(3)施工沖洗廢水經簡易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再利用,不得任意排放。(4)工程橋梁鉆孔過程中產生的鉆渣和泥漿通過管道泵入泥漿池和沉淀池,鉆渣泥漿沉淀處理后的上清液盡量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鉆渣干化后綜合利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其他城市道路建設項目。(5)收集的施工油污水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理。同時對施工機械嚴格檢查,防止油料避免跑、冒、滴、漏進入水體污染水環境。(6) 建材堆放應有防雨水沖刷措施。含有害物質的建材如瀝青、化學品等應妥善堆放,并設土工布圍欄。 (7)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理單位對本工程施工期進行環境監理。(8)施工結束后,施工廢料、垃圾等不得棄于施工場地,禁止傾倒在水體附近,及時清運至規定地點或按規定處理。
2、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1)選用耗油量低的環保型機械設備,機械廢氣和車輛尾氣應達標排放。(2)加強機械和車輛的保養,使其正常運行,避免非正常運行產生的的廢氣。(3)運送散裝含塵物料的車輛,盡可能用蓬布遮蓋,對運輸砂石料的車輛應限制超載,以免沿途灑漏,減少粉塵污染環境。 (4)施工現場應配備灑水車,定期定時灑水,可有效地吸附裝卸、運輸砂石料產生的揚塵,運輸線路盡量避開居民密集區。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1)選用低噪聲設備器械施工,對各施工器械進行及時保養維修,以保障正常使用。 (2)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加強對施工設備和車輛的維護保養,杜絕施工機械因維護不當而產生的噪聲,限制突發性高噪聲,減少施工期不必要的噪聲影響。 (3)對于運送材料的汽車等隨機移動聲源,施工單位應保持運輸車輛技術性能良好,部件緊固,無剎車尖叫聲;施工單位必須合理安排運輸線路,調度運輸時間,行車噪聲必須符合《機動車輛允許噪聲標準》(GB l495-79)。不得安排物料運輸車輛在夜間作業。 (4)對于運輸路線經過村莊的路段應限制車速,禁止鳴笛,文明駕駛。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內,并定時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及時處理。(2)施工中禁止任意向海洋拋棄各類固體廢物,同時應盡量避免各類物料散落海中。 (3)在固體廢物清運過程中施工單位應注意保護周圍環境,規范運輸,防止灑落,不得隨意傾倒垃圾,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4) 鉆渣干化后綜合利用于北海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其他城市道路建設項目,不得隨意傾倒。
5、海洋生態補償措施
為了減少工程施工對海域生物和漁業資源造成的損失,建設單位應參照農業部的有關規定做出經濟補償。補償費由當地海洋與漁業局進行統一管理,制定增殖方案,對海洋生態環境和資源數量進行修復,進行生物資源增殖放流,通過增殖放流強化水產資源的恢復。
6、風險防范
制定臺風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北海市西村港跨海大橋項目實施對該海域水文動力及沖淤環境、海水水質及沉積物環境、海洋生態系統等無明顯不利影響。工程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廣西海洋生態紅線劃定方案》、《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環境保護規劃(2016-2025)》、《北海市海洋產業“十三五”規劃》、《北海市旅游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北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3—2030年)》等相關規劃,選址合理。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工程所在地環境質量現狀良好,工程建設具有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工程建設對海洋環境和生態具有一定的影響,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所提出的環保措施,落實資源保護與補償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設所造成的環境影響和環境資源損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從海洋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評報告書簡本、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項目公示期間,公眾若對其實施有意見或建議,可以以個人或單位名義向相關部門反映,聯系方式如下:
環評單位:浙江東天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斗門路3號天堂軟件園A幢10F座 聯系人:傅工 電話:0571-87671773
建設單位:北海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設大廈附樓6樓 聯系人:甘郎然 電話:18077954566
(2)公眾可以以個人或單位名義向建設單位索要本項目環評報告的簡要本,若對項目本身存在意見或建議,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反映。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1、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寫信、電話或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
2、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本公示公布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北海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